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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不在编人员单位不给缴纳北京住房公积金

我在某事业单位工作,属于项目聘用人员,不属于在编人员,已经在本单位工作快满5年,但是单位一直没有给我交住房公积金,请问这种行为合法吗?我可以如何争取到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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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9 热心网友

    1、住房公积金应当是由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从工资中代扣代缴的。因此,作为劳务派遣人员,需要通过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存在劳动关系的单位要求自己的权利。2、你可以通过向管理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投诉的方式维权。具体方式如下:(1)、如果单位没有为全体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可直接向单位营业地所在的管理部门投诉;如果单位已经在管理部办了开户手续,那么应当向开户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具体管理部门的联系方式,你可以在公积金官方网站首页右侧“公积金网点一览表”中查找。(2)、你可以通过公积金官方网站“我要投诉”一栏留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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