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房产网 > 青岛房产问答 > 青岛贷款 > 青岛贷款利率 > 夫妻一方为青岛户籍,在青岛缴纳公积金。另一方是济南户籍,且在济南缴纳公积金,想在青岛买房。公积金贷款的话,只能用一方的公积金,还是双方的都可以用呢?

夫妻一方为青岛户籍,在青岛缴纳公积金。另一方是济南户籍,且在济南缴纳公积金,想在青岛买房。公积金贷款的话,只能用一方的公积金,还是双方的都可以用呢?

夫妻一方为青岛户籍,在青岛缴纳公积金。另一方是济南户籍,且在济南缴纳公积金,想在青岛买房。请问公积金贷款的话,只能用一方的公积金,还是双方的都可以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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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符合我市申贷缴存条件:借款申请人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满12个月(即满365天),申请贷款时账户是正常缴存状态,且在申请贷款的近12个月内,连续正常缴存12个月。申请人已婚,其配偶公积金缴存须符合上述基本申贷标准,方可合并计算可贷额度。根据您的描述,您配偶不能合并计算贷款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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