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网 > 北京房产问答 > 北京贷款 > 北京贷款利率 > 本人于2016年因贷款购买商品房,在原北京公积金缴纳城市成功办了公积金首次提取。

本人于2016年因贷款购买商品房,在原北京公积金缴纳城市成功办了公积金首次提取。

现在本人因为变更工作到北京,已将原缴纳城市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转移至北京新设立的公积金账户。请问是否可以延续首次公积金提取的申请并进行第二次提取?如果可以的话需要如何操作?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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