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新疆克拉玛依遗产纠纷

我父亲于2014年2月去世,去世后我父亲本人的个人遗产有房子一套、银行存款3万元、住房公积金、和父亲单位给予的丧葬费、死亡工资补贴,继承人有我继母、我同父同母的妹妹(父亲离婚时法院判给父亲,一直跟父亲一起生活)、同父异母的妹妹(未成年)、继母带的儿子(与父亲跟我们无血缘关系)、父亲的父母。 可是我去世的父亲和继母之间的关系很差,在一同生活时继母从来不把工资用于家庭的生活费,从结婚前几年还带一点生活费,后就一直没有把自己的工资用于家庭的生活费用,我父亲用自己的工资赡养四个孩子上学结婚,在这期间继母没有在经济上赡养过我和两个妹妹,并在我父亲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房屋、地皮3亩、银行贷款10万元(银行只有继母的签字,我父亲不知情)。现在我们在分遗产的时候继母只想分配父亲所遗留下的遗产(房屋、存款、丧葬费、死亡工资补贴、住房公积金),自己所购置的房产、地皮不愿分配,还要求用父亲的单位给予的丧葬费、死亡工资补贴偿还自己所带的银行贷款10万元,请问这个怎么处理?我继母所购置的房屋、地皮、住房公积金、还有十几年没有用于家庭生活费用的工资是否在遗产分配内?一同生活但不承担家里人员的赡养和不给予生活费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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