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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改变规划怎么处理?

这要看具体哪方面情况,可以找它的主管部门,规划局和建设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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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5 热心网友

    一、主要法律依据(一些地方的规范性文件未收录) l  、《*******宪法》 2  、《*******民法通则》 3  、《*******合同法》 4  、《*******土地法》 5  、《*******城市规划法》 6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7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8、  《物业管理条例》 9  、《国务院批转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10  、《关于贯彻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五项原则需要把握的几个问题》 11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12  、《市住宅小区与高层楼宇物业管理暂行办法》     1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 二、必要的证据或材料 1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2  、商品房小区地籍资料。 3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5  、综合验收合格证       6、红线拨地交接单。     7  、经规划局审批的规划设计方案、工程实施范围、相应的经济技术指标。(公建服务设施、居住小区用地平衡表、综合技术经济指标) 8  、调规图(如果有的话)。 9  、其他材料(如购房合同中的有关条款、商品房宣传资料等) 三、开发商惯用的改变小区规划的行为 1、开发商不按批准用途开发房地产。开发商根据上述依据受让国有土地后  ,  其房地产开发行为必须依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规定的用地性质、规模及规划设计条件作设计方案  ,  并按照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使用条件进行房地产开发  ,  如果开发商开发该国有土地用于房地产经营  ,  那么其开发经营行为还将受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制约  ,  未征得购房人许可  ,  开发商不得变更合同所约定的内容  ,  即非经法定程序  ,  开发商不得擅自改变规划设计要求  ,  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和性质。   2、未经业主同意  ,  擅自改变原来规划的楼层高度(如将原规划的点式高层改变成板式高层)和房屋用途,破坏规划设计要求,致使原业主生活方便  ,  或者采光、通风、宁静的环境、空气质量等受到破坏。《物业管理条例》规定  ,  新建物业  ,  主要以物业项目的规划总平面图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为基础  ,  体现物业管理区域的相对独立性、使用功能的配套性和管理的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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