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网 > 北京房产问答 > 北京贷款 > 北京首付月供 > 开发商未按期交房,以首付款分期支付为由拒付赔偿款,是否合理?

开发商未按期交房,以首付款分期支付为由拒付赔偿款,是否合理?

开发商比合同规定晚40天左右交房,按合同规定应按日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现我已办完收房手续,办收房手续时,开发商说只要及时办理银行按揭手续的,就可以赔偿。后来又说办理贷款的业主,除此之外,还必须是首付款一次付清的,才支付违约款。因为我的首付款是分2次支付的,间隔1个半月左右,现在开发商以此为由拒绝支付违约金,但是合同中并没有两者有连带关系,开发商此种做法有道理吗?很想知道,盼解答!

暂无回答

别着急!专家正在赶来回答问题的路上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