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房产网 > 清远房产问答 > 清远其他 > 清远法律纠纷 >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怎么继承我是广东清远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怎么继承我是广东清远

父亲从村委那里租赁了一块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盖了厂房出租。父亲去世,这个与村委的租赁能继承吗?父母有养女一名,她的意见是租赁权由母亲、我和她三人均分。我觉得这个应该是夫妻共有财产,应该母亲先分一半,然后余下一半作为遗产3人均分?按法律应该如何继承呢???

全部1个回答

  • 了解ta 头像
    莫超逸 经纪人

    按照法律的话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不能继承的。但是厂房在就还可以使用只能继承厂房。具体分配还是要你们个人协商,但是我们家是女儿没有继承家产份额的。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