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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江苏无锡钱,早上好! 我是无锡市惠山区人,6月底签了房屋买卖居.

钱,早上好! 我是无锡市惠山区人,6月底签了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我是卖方,近期和中介就合同条款及其做法产生纠纷,详列如下: 当时签合同时约定付款方式为按揭贷款,分三次付:1)“乙方应于 甲方银行还款当日 向甲方支付30万首付”,即甲方付一部分首付用于结清我的贷款尾款;2)乙方应于 过户当日 向甲方支付剩余首付; 3)剩余房款乙方委托丙方办理商业贷款,此款于乙方办理完房屋所有权抵押手续后由银行直接支付给甲方,最终贷款金额以银行确定的金额为准,如果贷款不能办理或确定的贷款金额少于合同约定的金额,乙方应于过户前一次性不足。 另外,合同约定的产权过户日期(以契税缴纳时间为准)为2017年9月30日。 2. 签完合同后,乙方在仅支付2w定金之后,未支付任何首付,更未事先告知并征得我同意的情况下,就拿着我的房产证为乙方向银行办理贷款,在我提出如何能在我的他项权证未注销的情况下再次办理贷款时,中介声称是可以同步进行,节省时间。 我和银行约好7.10提前还款日后,联系中介让他通知买方付款,中介先答应后,在还款日之前又反悔,说必须要等乙方贷款办理下来之后才能付首付,并且说在无锡都是这么操作的,没有贷款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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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9 热心网友

    你好!我是江苏仁勤事务所的吴彭龄,中介的权利取自买卖双方的授权,一切以买卖合同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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