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房产网 > 镇江房产问答 > 镇江贷款 > 镇江贷款利率 > 婚前使用商业贷款购房,婚后可否使用爱人的镇江公积金还款

婚前使用商业贷款购房,婚后可否使用爱人的镇江公积金还款

我婚前使用商业贷款购买了一套丹阳市的商品房,当时建设银行考虑到我还未结婚,将我的父母作为了共同还款人。 结婚后,我爱人有住房公积金,缴纳城市为镇江。结婚后我将爱人的名字写在了房产证上,但是爱人不是共同还款人。 请问: 1. 商业贷款是否可以转成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怎么办? 2. 根据我提供的信息,我是否可以用我爱人在镇江缴纳的公积金偿还商业贷款? 如果可以,需要什么条件,怎么办?

暂无回答

别着急!专家正在赶来回答问题的路上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