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土地房屋赠与顺序继承人签字的问题我是江苏盐城
我是独生子女,母亲08年去世,外公11年去世。父亲名下有一处房产,已经赠与过户给我。当时房产部门要求我外婆和我父亲到场签字,缴了一定的费用就办理好了。今天到国土部门办理土地证过户时却要求除了我外婆和父亲到场签字外,还要我母亲的兄弟姐妹也就是第二顺序继承人计6人也要全部到场签字才可以办理过户,请教这样要求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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