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房产网 > 秦皇岛房产问答 > 秦皇岛贷款 > 秦皇岛贷款利率 > 婚前买房,丈夫用的是秦皇岛公积金贷款,妻子支取过公积金账户。请问,离婚后,妻子再用公积金贷款买房是否认定为首套?谢谢!

婚前买房,丈夫用的是秦皇岛公积金贷款,妻子支取过公积金账户。请问,离婚后,妻子再用公积金贷款买房是否认定为首套?谢谢!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x****8 热心网友

     如果是婚前丈夫公积金贷款买房,则没有妻子的贷款记录,离婚后妻子再公积金贷款买房可以认定为首套。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