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贵州黔东南财产纠纷

我爸爸有三兄弟,老三去别人家做上门女婿,结婚时双方写好协议,一式两份,有证人,有按手印,协议内容:(老三去女方家负责赡养女方家二老,户口迁到女方家,享受和继承女方家全部财产,我爷爷奶奶由我爸爸和二叔负责养老送终,享受二老留下来的全部财产,老三不得干涉),老三结婚几年后育有三个小孩,其妻子岳父岳母经常打骂老三,因家庭有矛盾,老三出去外面打工,其妻子通过法院把婚离了,把老三户口也踢出他们家了,几年没有来往,老三妻子和他的三个小孩一直没有来看望爷爷奶奶,三年前老三在外面打工被电打死了,赔偿款也给他儿子了,家里人已妥善安葬,现在我们家里政府征地拆迁,老三的妻子和孩子回来想分房子和土地款,这样是合法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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