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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遗嘱我是吉林长春

父亲在世时有房一套,开家庭会口头分配此房给三儿子50%,二儿子和女儿各25%,当时在场有大儿子夫妇、二儿子、三儿子夫妇、女儿。后来父亲又由二儿子代书遗嘱,因无见证人在场,经咨询以确定为无效遗嘱。请问,在代书遗嘱确定为无效遗嘱前的口头分配可当遗嘱执行吗,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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