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系亲属产权共有北京公积金提取额度变更的问题
我和我父亲产权共有一套房子,各占50%产权,我是主买房人,我父亲早已退休,工作的时候也基本没有什么公积金,金额很少,我父亲退休后拿到的公积金也很少(由于很早退休及当时缴存金额也很少),远远不到50%的额度,我的50%的提取额度目前已经快满了,现在还在还贷,能否考虑到这种特殊情况,将我的提取额度提高呢!
全部1个回答
-
合同上记载多个购房人并且为非配偶关系的,有产权份额证明的,按照其所占的产权份额确定其可提取限额;无产权份额证明的,按照等额均分原则确定其可提取限额。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