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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我是山东烟台

我母亲与2012年4月21日因突发心脏病去世,我父亲今年6月要立遗嘱把房产遗产给二哥的儿子,也就是我爸的唯一孙子(我大哥是女儿,我夫妻没有子女)我和妻子没有房产没有工作,在外地做点小生意糊口。我夫妻俩户口和我爸的都在一起,这种情况下,我父亲要立遗嘱给孙子(中国人的传统观念孙子传宗接代),难道我们做子女的就一点权益没有了吗?如有,请问您我们应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盼回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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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刚 经纪人

    以遗嘱为主。除非能证明该房产有你的出资建筑或翻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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