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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继承我是吉林白城

2014年老人去世,当时属于老人的回迁房还未建成,老人有4个儿女,其中二儿子放弃继承权,且老人无遗嘱。之后,老人的大儿子因病去世,回迁楼建好后,老人的小儿子现居住,女儿打算出钱买楼,二人私自交易,并声称大儿子的子女无继承权 1.请问这是合法的么,即大儿子的法定继承人是否继续享有继承权 2.也包括二人的居住和交易行为是否违法? 3.大儿子重病期间,二人作为血亲不闻不问,并私吞老人3至5万元存款,不肯外借给大哥治病,导致大儿子加速死亡,作为子女,如果我们提出诉讼,是否可以提出精神损失赔偿,并且要求二人将私吞的存款一并作为老人遗产处理? 4.老人去世前长期瘫痪,一直由大儿子照料赡养,身体状况平稳。二人均未尽赡养义务,直到大哥病重,老人接到小儿子处养老,但没过多久老人便暴毙,对此,我们是否可以提出我们父亲(即长子)的劳动补偿(继承遗产份额增加),并且要求小儿子因照顾老人不周放弃继承权利? 谢谢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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