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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我是湖北荆门

我们兄弟姊妹三人,房屋产权证写的我妈妈的名字,15年前在当时分家时,口头协议是妈妈归我养老送终,爸爸归哥哥养老送终,妹妹已经出嫁10年,当时房屋作价是3万,我当时出了1.5万给哥哥买房,当时哥哥花3万买了一个商品房,妈妈已经病故,是我给妈妈治疗和养老送终,爸爸也并没有和哥哥在一起,也是和我在一起,后来我又把房屋的面积增加了近一倍,现在房屋升值,哥哥和妹妹提出要钱合理吗?如何合理,该怎么分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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