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我是山东青岛
我外公年近80,由于年老多病.立下遗嘱,有两个儿子,原先想跟着大儿子一起生活,冷落了小儿子,可惜大儿得病去世,大儿媳妇脾气暴躁,我外公另有独院一套,由于害怕大儿媳妇,中年时房产证写的大儿媳妇的名字,现在想要回,想和小儿子一起生活,小儿子没有怨恨,照顾他。时不待他,立下遗书,把这套房子留给小儿子,是否可以,且其一切后事给予小儿子负责,他自书遗书。是不是要公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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