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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汉武汉武昌余家头柴林头居民房屋拆迁引起的家庭财产纠纷

申请书 我王星是一名武昌柴林头正在拆迁居民,家中有我和母亲两人。母亲于1992年与父亲王福安结婚,爸爸去世多年,妈妈生了我王星。  爸爸王福安年幼丧父母,幺爷爷没结婚没子嗣,爸爸就过继给幺爷爷。我们全家四口人生活在一起,住在不足40多平米的幺爷爷家里,随后爸爸去世。我们爷,母,孙三人生活在一起,生活负担由我妈妈一人承担,幺爷爷病情不断,都是我妈妈来照顾幺爷爷生老病死,直到今年4月29号去世。 在老人去世的时候,我们母子无助,无可奈何的情况下请三爷爷的儿子王志成帮忙办丧事,王志成要求写一份遗嘱才答应办事,无奈之下按照他的意愿写了一份。 现在武昌文化宫湖滨街30号有一套爷爷辈的100多平米的老家私房,需要拆迁,当初在三爷爷和幺爷爷在世的时候,答应把老家私房分一半给唯一的孙子我王星。我们也属于家属继承人,有权分得一部分遗产。 现在柴林头这边房子拆迁,王志成没有一天赡养老人的义务,反而来抢夺财产。我在这里举目无亲,房子拆了就会流露街头。 希望政府给我主持公道,我只要求给我一套还建房,有住的就行,万分感谢领导的大力帮助。 申请人: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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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你需收集证据证明你享有继承权,当初有协议或者遗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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