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权我是湖南衡阳

我是农村山村人,我12岁和9岁的妹随母亲于2002年入住继父家中,母亲和继父于2008年登记结婚,那时我已经18岁了,继父因肺癌死于2014年,膝下有一女儿33岁离婚回到家中,于2015年将我们三母子告上法庭,索要房屋和山地以及国家一项工程占了家中山的地面赔付的近三万余元的钱一半以上,家中的山在当时农村土地分配时继父家中的山他女儿占一半,房屋修建时他女儿也出了钱,可在我继父肺癌期间他女儿并没有出任何钱来为他父亲治病,而是我母亲找朋友亲戚借的钱为我继父治病,在继父治病期间把我生前的房屋便卖,钱用来为我继父治病了,可在这次法院判决书中,我们败诉,而我都没继承权,如果我们上诉有赢的可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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