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分配我是河北石家庄

我母亲90年去世,父亲98年再婚时我已24岁,家里有一套二层楼带小院,是87年盖的,就是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的那种房,使用证上是父亲的名子,07年父亲就得了重病,一直在继母的房子家住,(继母有一套三室房,还有一个儿子,再婚时在上高中)12年父亲去世,继母要分87年的老房子,但我觉的那是我亲妈和父亲辛苦盖的房子,继母没权利分,况且我有一份就我和父亲俩人再婚前签订的协议,大致是说如果父亲再婚那么房产财产自动变成我的了,将来不管与谁结婚都无权继承。请问协议有效吗?请问是这样吗?如果非要分是怎样的方法?谢谢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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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封欢欢 经纪人

    一般情况你继母是有权利分你爸那份的1|2的签的那个协议看在那种情况下签的有没有公证或者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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