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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州我是新北区拆迁户和家里签订分房协议。 本来我可以享受80平方米的一半

我是新北区拆迁户和家里签订分房协议。 本来我可以享受80平方米的一半。但是为了今后房的过户问题。 就写了儿子一个人的名字。请问如果我儿子卖房不经过同意。可以卖吗?还有我还可以享受这80平方米。房子一半吗?如果走到离婚程序我还可以要回吗?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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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5 热心网友

    这是可以按照协议来履行的 可以根据签订的拆迁协议内容处理。 欢迎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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