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2014年8月起缴纳住房公积金,2016年10月从湘潭市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离职来长沙工作,现在我准备在长沙住房金贷款买房,单位缴纳的也是长沙市住房公积金,我在湘潭市住房公积的封存的余额怎么提前
我从2014年8月起缴纳住房公积金,2016年10月从湘潭市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离职来长沙工作,现在我准备在长沙住房金贷款买房,单位缴纳的也是长沙市住房公积金,我在湘潭市住房公积的封存的余额怎么提前,可以转账合并到我的现在长沙市住房公积金账户么?可以的话怎么转,需要怎么办手续?还有不可以转的话,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可以全部提取出来么,还是提取个人的那部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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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已满两年的,需提供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卡、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等资料原件,本人办提取业务,提取金额为帐户内全部余额。如果需转入外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还需提供外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接收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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