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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在世 遗嘱中房产过户赠与继承 需要其他子女签字在场吗?我是陕西西安

老人户主在世,配偶10年前过世。现在老人年迈,想将房产过户给儿子,房产证署名是老人个人的名字,没有过世的配偶名字。 老人现在写遗嘱赠与过户继承给儿子。想做公正。 请问需要其他姊妹们签字确认放弃继承,或者其他姐妹一同去公证处见证吗? 老人头脑清醒,可以自己表达意愿。 是否不能过户,因为老人和配偶都共同有产权,姐妹们可以继承其以过世母亲那一份,所以老人户主不能自己擅自将房产过户继承赠与给自己的儿子。 法律上有没这种说法? 老人已经给姐妹们各分11万元现金,但没有写让其放弃继承房产的东西。如果姐妹们拒签协议,是否老人无权将房产分给儿子?因为姐妹们有权继承其母亲那一份?  房产证署名老人名字,购房款也是老人支付的,因为是单位房产。母亲不是单位人工资能力也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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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0 热心网友

    不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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