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房产网 > 长沙房产问答 > 长沙租房 > 长沙租房准备 > 租房引发的法律问题本人是湖南长沙

租房引发的法律问题本人是湖南长沙

各位 好!我是今年刚毕业的大学生,今年6月17日联系以前的房东租在书院观邸,房东是老师,暑假7-8月她的房子可以住人,所以我那时候就先签了6月17日至7月17日的租房协议,协议中注明了我租的是单间。而后,7月,房东要求加钱,我跟她电话说明我刚毕业没多少,要么我搬出去,然后房东妥协,原价650,我自己在网上找了个女生合租,并告知房东,房东增加费用,7月份共为800(其中另加上6502=325,也就是7月份实际1125),然后8月初我和合租的人都准备走,房东苦心说租不出去,故8月份我续租,原价675,我给了700,合租的女生去了岳阳,之后8月多,回住处继续合租,此时房东不知道,故跟那个女生的转租协议(房东不知道)中提到若房东知道且要求增加相应租金,就XX元,若不知道则262元。8月25日我们均搬离。其中7-8月份,我未与房东续签任何协议,都只是电话说明。现在房东找到我与另一合租女生8月份的转租协议。以此要我打款262到账户。请问我是否打款,请问这属不属于敲诈勒索?且8月份,房东口头说全租我。

暂无回答

别着急!专家正在赶来回答问题的路上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