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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铜仁我现居住的土地,房产产权是不是属于我,二弟妹,三弟,四弟能不能要求分房租。

1987年,父亲,母亲修建三个单间平房一层(坐南朝北),在1990年办的房产证上为爷爷的名字,奶奶与建房前去世。我于1988年结婚在靠公路的一个单间内,于1989年约5月在父亲,母亲,二弟在场下分的家,谈好我住在现住房间(靠公路的一个单间内),二弟住平房最右边一间,三弟住平房中间一间,四弟住老房子,以后如要重新修建,我与二弟,三弟以平房一层一个单间各四分之一价格补助,并替父母还债约300元(邻居二姑婆),于是在当年我居住的前面加修一间平房(同原平房一样高与公路平),又在1995年我居住的平房上加修两层(坐西朝东),一层门面出租,另一层我居住,过后维修到现状。   二弟1990年结婚在平房最右边的一个单间内,并于当年在居住前面加修一间平房(同原平房一样高),又在1995年在居住平房上加修两层(坐南朝北),后出租并居住到现状。二弟于1997年因其他事故去世,留下子女,过后二弟妹嫁人。   三弟结婚后并在他居住的前面修一间平房(同原平房一样高)过后加修一层(坐南朝北),过后出租和居住到现状。   四弟结婚后住老房子(木房,坐南朝北)后维修到现状(父母亲以田租,征地款多给一份补助)。   爷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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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 热心网友

    协商、调解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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