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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本人是安徽宣城

你好,我去年在物业处买了意见储藏室。物业开具了收据,后收到开发商传票,告我非法占有,并称没有收到我的钱,且收据无效。物业坚称钱已上交至开发商会计处,并有会计的收条,名目清楚。可开发商法庭守耍赖,说该王姓会计不是他们公司的人,而且法院也不找王姓会计出庭作证,我们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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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建议委托 出庭应诉 你要求会计出庭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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