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九江瑞昌人,15年7月在九江瑞昌首次购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我现在本人已不在九江瑞昌当地上班,在15年12月已经停止交公积金了,请问能把之前交的公积金余额提取出来还房贷吗?或需要准备什么资料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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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后的提取申请表及单位开具的离职证明至九江瑞昌办事处办理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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