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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汕尾起诉书里面的内容能当遗嘱吗

1父亲写的诉状内有写与被告无财产争议无子女抚养无债权债务要求离婚。要求离婚。   我身居香港年纪又大,先妻生有2个孩子无人照顾。意想找一个年纪相当主妇来照顾孩子和度过晚年1997年经人介绍认识了被告,双方相互了解了情况后同意结为夫妻,1998年结婚。同年7月到民政局结婚登记。 起诉离婚原因;被告与我结婚2年多来不但没有尽到做妻子的责任。没有照顾到两孩子,长期好赌成性,没钱给她就砸烂家中家具,家务不料理,为此事件连在当地派出所也来到了家中每月与我吵闹三四次,更过分的是称我不在家中与他人私通经常带回家,其中有一次被我当场抓住,为此我以心力憔悴,试问我这个大年纪的老人怎么能忍受这样的婚姻生活。基与以上原因我以我与被告没有夫妻缘分,名存实亡,感情破裂特此状诉,请人民法院判我与被告离婚,解除老年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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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9 热心网友

    可以协商解决! 起诉状中的内容不能作为遗嘱,如有需要最好订立一份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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