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本人是内蒙古呼和浩特

我朋友2013年3月份左右买了一套Loft房子,合同清清楚楚写的2014年9月底交工,如按时交不了房子,延期三个月后,开发商按违约金万分之0.3每天计算赔偿予业主,到现在过去两年多了,其中开始第一个开发商是挂靠第二个开发商公司的资执建筑的,合同上的公司名称,法人都是第二个开发商公司,好像是15年出现一些问题,听说是第一个开发商是进去了,然后烂尾楼拖了一段时间,第二个开发商公司接手了,(也就是上面所说的挂靠的主公司接手了,其实工程活儿也就一些室内的收尾活了,)一直干着呢,说是九月底交工,到十月中旬开始陆续通知领导钥匙了,人们都去看了,问,结果说是实测面积没有,验收报告没有,水电暖不完善,强行让业主领钥匙,如领与不领钥匙物业费用都从十一月份算起, 老师你说我们现在可以领钥匙吗?还有谈起本来就可怜的违约金呢,接手的第二个开发商直接说是没有,这不管他们的事,这是第一个开发商的事。 老师你说我们这个问题怎么处理好呢,还有就是售楼部说办理房本的钱可以不交,但要写一个什么申请,以后他们也不收了,到以后办理房本自己去相关部门办理, 老师你说我们这个问题可以不交自己以后办理吗?求老师解答与帮助,谢谢!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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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鑫**饰 热心网友

    可以找有关的律师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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