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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债协议本人是湖南张家界

赵先生欠我钱不还,现在同意将其一套商品房抵债,但是现在还只有电子合同,没有房产证。而且合同上还有一个共有人王先生。但另外单独有一份协议说共有人王先生占房屋股权0.1%,有王先生的签名和手印。我起草了抵债协议到公证处去公证,公证处说没有房产证不能公证,说让欠债人在抵债协议上签字效果一样。现在欠债人赵先生在抵债协议上签了字,其妻子也在上面签了字。 问: 1,是否还需要一份欠债人赵先生夫妻的协议,说明其妻子放弃对房屋的权利,并去公证。 2,这份签了字的抵债协议是否能保证这套房将来过户到我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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