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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长春律师你好:我想要回属于我们自己的财产

你好:我儿子与儿媳妇在2003年结婚,在2013年办了离婚手续(注:当时儿媳妇说是假离婚,是为了再买一套房子)。当时的离婚协议 在财产栏目填写(归女方),在子女栏目填写(归女方)。房屋的产权证是2014年颁发的,现在男女双方各一份。请问咱们可以要回属于男方的一半楼房吗?(注;当时在离婚协议财产栏目填写的(归女方)不包括楼房)。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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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需要看证据 没大看懂。可以拿着相关证据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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