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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林购房协议被判无效

2011年以为是商品房购买了一套房,但是最近因为未帮我们装电表到户就是把钱直接交到供电局,上诉到法院,法院以开发商无商品房开发资质为由判合同无效,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都已办好,直到现在我们才明白我们的房子属于小产权房,是与开发商共同开发的,哪合同被法院一审判无效并说明对我们双方都无约束,哪我们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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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合同无效要求退钱赔偿 合同被判决无效了,那你们可以主张合同相对方的违约责任,把你们交纳的购房款退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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