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房屋买卖

一房东(即首次购买房屋的人)和二房东之间通过私下订立合同的方式买卖房屋, 但没有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即房管局备案人仍然是一房东。 此时三房东如果和二房东再次通过这种方式买卖房屋, 请问三房东可以和一房东到产权交易所办理过户吗? 此时三房东是否需要通过二房东即三方同时到产权交易所进行过户? 另此时三房东是否需要补交二房东没有缴纳的增值税和契税等税收。 如果需要,此时三房东帮助二房东补交的税率是按二房东和一房东订立合同时候的税率还是按当前税率进行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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