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房产网 > 丽水房产问答 > 丽水贷款 > 丽水首付月供 > 浙江丽水买房过程中,卖方在支付首付款之后买家不配合。

浙江丽水买房过程中,卖方在支付首付款之后买家不配合。

买方在电话中和卖方沟通,卖方房子同意以160万卖给买方,后来双方到中介协商好,买方当场支付卖方2万元定金,收据上有该房以160万元出售字样。买方和卖方在合同中约定10月8日付首付款30万元,但合同最后备注卖方必须在10月9号之前协助买方去办证中心办理公证。10月8日当天,买方已经当卖方的面将30万元存入了双方委托的中介账户,由于卖方房产证还放在银行里做贷款抵押,所以买方就先支付了17万帮助卖方从银行拿回了房产证,要求卖方在拿出房产证后一同去办证中心办理公证手续。由于卖方原因一直拖拉,中介在当天等卖方到傍晚17点10分卖方仍未出现,所以10月8日当天未能办理公证(办证中心已下班)。晚上卖方邀买方去家里详谈,结果在楼下卖方不让进家门,仍然在电话中拖沓。后来甚至还熄灭了家里的灯。后在协警协调下当时双方讲好同意10月9日去办证中心办理公证。后10月9日今天又反悔。请问买方是否不继续和卖方交易,要回自己的定金加部分首付共19万元整。如果卖方没有钱归还,又当如何?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6****9 热心网友

    尽快起诉对方解决。 尽快委托 起诉对方解决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