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房产网 > 镇江房产问答 > 镇江其他 > 镇江法律纠纷 > 江苏镇江一房两转的协议哪个有效

江苏镇江一房两转的协议哪个有效

4间平方被父亲以分家协议格式:女儿分得平房2间、厢房一间(其中一间厢房父亲有使用权,待父亲百老后归女儿,儿子分得2间平方、一间厢房(协议备注了儿子不享受对父亲的其他权利也无需履行任何义务)女儿结婚后育有一子,女儿突发疾病去世后,女婿拒不履行赡养义务,无奈父亲向儿子提出愿意把房产重新分配,并立有协议将原来分给女儿的房屋分给儿子,但父亲有居住权,原来分给儿子的房屋分给媳妇,并且已经将房产证变更为父亲、儿子、儿媳为房屋共有人,请问这样可以吗?有法律效果吗?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v****8 热心网友

    你好,可以的。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