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住城中村,无正式租房合同怎么按照支付房租理由提取南宁住房公积金?
我的公积金属于南宁区直管理中心管理范围,因为还未购买房产,暂时租住在城中村,无正规租房合同。请问像我这样的情况,怎么样才能按照“支付房租”的理由提取公积金?希望得到答疑解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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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先确认您所在的单位是否在公积金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2.根据您的情况,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材料:《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1份;提取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南宁市无房证明(1个月内)和《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承诺书》(申请人面签);转入个人账户提供申请人银行账户(借记卡);复印件均须验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