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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赔偿本人是江西南昌市

,你好,我有一间店面,90平米,分两次搭建,一次是在79年,由几个合伙人共同出资,有青云谱区革命委员会临时建筑搭建的批文,批文上注明是开饮食店,在当时的历史的背景下,几个合伙人借用了肉厂居委会的名义,还有一次是在81年搭建的,在这次搭建时,写了份报告到肉联厂党办,说明了对外联系开业,借用了肉厂的名义,我在2004年买下了这间店面,没有房产证,现面临拆迁,请问赔偿问题,该如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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