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房产经济纠纷

我是在2005年由父亲向单位申请给我们结婚,单位给分了一套房子,领导答应产证统一办理时按房改房价,到时再卖给我们,后在2008年单位统一办产证时,领导调换,确给了他人,此人拿到产证也一直未来要房子,后再2010年人口普查时,社区告知此房不是我父亲名字,我们就找单位解决,单位没有立即解决,后在2013年,房屋产权人把我们告到法庭,让我们赔偿损失90000余元,退还房屋,后经单位调节,本人放弃了赔偿,只要求退还房屋,这期间单位也给予我们解决了房子,我们就立即腾出,可在今年2014年,此人二次告我们赔偿70000多元的租金,而且我们没有接到传票就开庭审理了,判赔70000余元,判决书下来才通知的。请 帮我们指点一下

暂无回答

别着急!专家正在赶来回答问题的路上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