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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江门商铺已签认购书付首付,开发商交楼延后1年多,现在要签合同发现公摊面积13,还能退房吗

本人于2014年元月初购买某商业楼2楼商铺一间意作自用,建筑面积49平方,7米层高可作2层使用,当时签了认购书,付了定金及首付款。原本开发商说2015年中就能试业,到现在还没交楼。关于交楼延误,开发商说可以在签正式合同时,扣除万分之一的违约金。上个月去银行签了按揭,最近开发商催签正式合同。发现合同上标的公摊面积达17平方,可用面积仅32平方。如果做2层,总使用面积少了将近35平方,根本不适合我们自用,这与当时买铺时销售小姐的说法相差太多,当时买铺时,我们本来就觉得49平有点小,跟销售确认实际商铺面积情况,销售当时说大约9米多长,5米左右宽,没有提过还有17平方的公摊面积,如果当时说明,我们怎么也不可能要这个商铺。而且签认购书时,上面也完全没提公摊面积的事,现在正式合同上才标明公摊17平方,这样这个商铺对我们来说就是鸡肋,现在想退掉,请问能退到全额款吗?目前我认为能用来说的2点:一是开发商交楼延后太久,二是认购书没有注明公摊面积这项非常重要的内容导致我们错误的决定。期待专业人士帮忙指点迷津,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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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还能退房 情况较为复杂,建议您到律所当面咨询 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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