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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宿迁养女有机会跟养父母的不孝亲生儿子争夺遗产吗?

养父母的亲生儿子,因为养父母要其付赡养费,激起矛盾搬家,自父母60岁起再无联系,包括家中至亲婚礼或丧礼,前去邀请,均未参加。 儿子搬走时私自带走了房产证,但是房产证是父亲的名字,父母跟其打了几年的官司,终于成功注销原房产证,重新办理了一本。 养女一直跟养父母生活在一起,结婚后也在一起,一直照顾老人,养老送终,养父意愿是所有遗产留给养女,但并未有任何法律效应的证明。 如果老人去世以后,养女有没有什么法律手段跟其儿子争夺财产?不为别的,只为养父母检查了几年夺会房产证,不愿落入不孝儿子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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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提起继承之诉 未留遗嘱的,子女(包括养子女)都有权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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