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经济纠纷

我2013年给他家干装修工费32000元装修期间9月份给汇款10000元,完工半年后在2014年八月份给汇款17000元,他认为清账了,(因剩5000元有间接关系)实际上还剩5000元我一直没有要,在2015年3月份我给他打电话向他要钱,我说你还差我5000元啥时候给,他说在2013时回两次款,都是1万,结果东查西找没有查到,后来协商给三千我同意,结果过几天他说他儿媳在2013年五月给汇款1万,让我蒙了,这期间已二年之多(包括打款时他为啥不提)现在让我退他5000元,原因是他说他多汇了,实际上在2013年五月份我认为是其他人给打的款,现在让我无处追查,造成我经济损失。他这种隐瞒事实是否承担责任?5000元要退,我损失更大,不退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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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可不予退回。 你好,可不予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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