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店铺纠纷

您好,事情是这样的 16年10月7号,家人从阿姨那接手了一家福利彩票店,那阿姨自称是房东的亲戚(店铺的房东不是这个阿姨的),在接手店铺的时候强调不要跟别人说店铺转让给了我们,只能说我们是她请来帮打工的,因为我爸爸和她老公是一个单位的员工又是从小到大的朋友,相信她不会骗我们,所以当时她说忙没有时间写合同,我们就只写了一张收款(包括房租,转让费,机器的押金等共8万多元)的字据,只有她的签名,后来我们得知店铺要在最近拆迁,旁边的A栋已经开始围起来了,实际我们正常接管才2左右个月,只后的3个月生意十分惨淡,她也不把房东的联系方式给我们。前几天在我们的要求下她只愿意退5000的转让费和机器的押金1万元,把字据拿了回去。 现在我们拿到了房东的联系方式,之前房东和阿姨签订的合同中有明确的规定是不能转让的,现在合同到期了,那阿姨更没有理由收我们的转让费了,请问明知道店铺要拆了还转让给我们,她还不是店铺的所有人,这样的行为属于诈骗吗,我们手上有字据的复印件和电话录音,店铺房东也愿意帮我们作证,打官司的话有可能拿回转让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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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 热心网友

    有可能拿回转让费 对方存在欺诈行为,可以起诉他要求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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