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乐山购房纠纷

购房时约定余款用异地公积金贷款,而在签了预售合同(预售合同中也约定是公积金贷款)后被告知只能使用商贷付余款了,在经过查询和咨询后得知,其实我们在最初有意向购房前一年异地公积金贷款条件就已经变更,就是说我们压根就不符合异地公积金贷款条件了,这样就造成了公积金贷款和商贷之间几万的利息差。请问:这算欺诈购房吗?我们能要求这个利息差的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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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 热心网友

    你们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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