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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渝北重庆龙湖地产因员工的职业行为失误而造成消费者的损失,龙湖该不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017年5月2日,M在重庆龙湖创佑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九里晴川售房部,在置业顾问L的接待下,选中了一套别墅。在龙湖公司房屋预算表明确了房号、面积、房屋总价后,M表示:由于资金无法在龙湖公司规定的5月20前到帐,问可否延长付款时间,否则只有放弃购房。置业顾问刘某专门就此事向其领导请示,得到明确答复后告诉M:只要在5月26日前付清首付,完成签约手续即可,并要求M立即交付定金20万元以锁定房屋。在得到明确的保证后,于是M当即交付了20万定金,并签定认购书。   当晚M收到龙湖签约中心的短信,并针对短信内容再三反复向L咨询和确定,在得到再次肯定答复后才放心地着手准备相关购房按揭资料。自此时直到M交款时止,没有接到龙湖地产任何人及任何一条必须在5月20日前付款签约,否则不能享受约定折扣的通知或提示。   5月16至18日,M因有一笔生意需用资金,因此多次电话咨询刘某:问能否转让认购书?L表示:公司认购书约定不能转让,如转让属违约行为,龙湖地产可没收其定金20万元。   考虑再三,M5月24日到签约中心付清首付款,并办理了相关按揭手续。刷卡后才发现:双方约定的总房价本是442.5万出头多,但龙湖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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