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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柳州离婚案件及房屋纠纷

夫妻男方张某与女方王某是农村户口,育有一子一女,婚后在农村宅基地上共同起了一栋房子,该栋房子有房产证(房产证上是男方的名字)。其女儿成年后,以成家无住房的名义向村委申请报告在父母住房旁再建一栋房子,经村委同意后建房,镇上批准建房登记的也是女儿的名字)。子女都成年后,男方张某出轨,双方协议离婚,写了份离婚协议,协议上写有房产证的房子归女方王某所有,无房产证的归男方张某所有(没有经过其女儿同意),后来有房产证的已过户到女方。现男方张某已二婚,二婚妻子已怀孕。请问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是归其女儿吗?离婚协议上说归男方张某所有有法律效应吗?若房子征收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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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6 热心网友

    按协议履行。 是否归其女儿则由父母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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