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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期间,父母全资购买房子,准备赠与女儿一人,属于女方个人财产么?需要公证么?本人是河南新乡

一审叛离婚,女儿判给女方,男方不服上诉女儿抚养权,中级人民法院还未受理,在这个期间,女方父母准备全资购买房子赠与女儿,二手房子,房产证准备写女儿名字,赠与女儿一人,这在以后办理离婚的时候,男方有权分割房产么? 怎么办理才能证明是女方一方财产,最好能说下流程 这里也没积分, 希望好心 看到帮助下 感激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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