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房产网 > 嘉兴房产问答 > 嘉兴其他 > 嘉兴法律纠纷 > 未签订购房合同,只收对方定金,现在不想卖,须赔偿么本人是浙江嘉兴

未签订购房合同,只收对方定金,现在不想卖,须赔偿么本人是浙江嘉兴

只收取买方5000定金,定金收据只明确了“今收到购房者某某购买某处房产定金5000元”对于其他条款都未明确,收据只由我一人签字,买方未签字。现在因买房迟迟未确认买房并签署购房合同,我不打算再向其出售此房,向其退回定金。但是中介和买房以我违约为由,拒不接受,要我加倍赔偿,并以起诉未威胁,请问我算违约么?

全部2个回答

  • 了解ta 头像
    杨安康 经纪人

    把定金退了就可以了,不要赔偿的。

  • 了解ta 头像
    解政财 经纪人

    没有合同只有一个定金收据可以退,没有权利起诉你,就算起诉也是躺赢,,这是中介失误,;只要不签合同就能反悔

共 2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