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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纠纷本人是辽宁抚顺

二手房定金已交5000元,卖方称病迟迟不与我过户,定金也不返还给我。 细节问题是物业费,卖家称8月末才能搬走,但今年的物业费让我交,无奈我同意了,但我要求在协议上写清楚,卖方不同意写在协议上。因此迟迟不与我过户,定金也不返还。这种情况我可以起诉吗?胜率有多少?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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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林 经纪人

    看看,你两写没写过户时间。看看是不是故意推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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