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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本人是黑龙江哈尔滨

本人在今年4月初从地产中介处购买一套住房,我急需。中介口头承诺5月份办理完结,所以我按合同规定第二天就将首付款交付中介,办理过程中知道是中介自己收购的房屋转卖于我,主要中介未按办理时间办理相关流程,比如说贷款在4月末就批下来,中介以各种理由不按时办理过户,所以中介在未办理房屋产权交接时按当时口头承诺先将房屋钥匙交接于我,我进入房屋发现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与中介签署补充协议,中介承诺彻底修复,但是中介一直到6月中旬也未修复。现在产权证下来了,我并没有去去取!我要求修复房屋,并把我因修复房屋所花费的6000元更换窗户等费用赔偿于我。还并没有提出其他赔偿要求。按合同上条款:甲方超期交付房产,或逾期办理甲方承诺的事项,每天支付乙方总房款的千分之三违约金。我此房总房款花费31.8万!请问我提出的要求合理吗??我要提起诉讼可以吗?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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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纪雪峰 经纪人

    正常来说你在买房的过程中应该去实地看过房子,而且有个出现场这一步,应该不止一次看过房子,如果你们签订的合同与你实地不符是可以找他的,按照你们的规定进行补偿,以你们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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